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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女儿童之家基本职能

发布于:2016-10-14 12:35:53点击:

基层组织基本职能

   1、宣传、贯彻党和政府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。

2、完善村妇代会组织,班子健全,人员配备到位,积极履行工作职责;社区妇代会主任进“两委”、女性进“两委”100%。

3、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,反映妇女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;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、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女性人才工作。

4、积极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和活动,创建妇女创业就业“基地”模式、“社区妈妈”等工作品牌、认真完成上级妇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创业就业服务职能

1、宣传有关促进创业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,为有创业就业愿望的妇女提供政策咨询、培训指导、职业介绍、小额贴息贷款等种类服务,为妇女就业创业牵线搭桥。

2、组织妇女参加实用技术培训,18—50岁有需求的农村妇女受训率达95%以上。

3、帮助妇女增收致富,发挥养殖业、种植业作用,为妇女提供增收致富项目服务,利用妇女创业就业过渡期基地,为妇女解决就业,引导、组织妇女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。

家庭文化建设职能

1、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,组织妇女和家庭开展知识、技能培训和活动,帮助妇女及家庭成员提升素质。

2、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组织、引领家庭积极参与“五好文明家庭”、“平安家庭”和“绿色家庭”等创建活动,倡导科学、文明、健康、绿色的生活方式。

3、依托社区文艺团队,开展丰富多彩,富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文化、体育、娱乐活动,满足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
4、指导妇女和家庭正确认识和处理家庭、邻里人际关系。

儿童成长教育职能

1、整合各方面资源,建立社会支持网络,为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服务,营造农村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。

2、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,利用儿童快乐家园组织等场所开展生动活泼、寓教于乐、富有成效的儿童道德实践活动。

3、依托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,通过宣传、讲座、咨询、传播科学的家教理念、知识和方法。

4、宣传儿童优先,尊重儿童的理念及相关政策法规,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、自我保护的能力,维护儿童合法权益。

维护合法权益职能

1、普法宣传

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开展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,帮助妇女和家庭成员学法、用法,自觉遵纪守法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2、信访接待

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接待处理工作,发挥维权志愿者的作用,为妇女提供维权咨询、心理咨询等服务。

3、矛盾调处

密切关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,关注妇女儿童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基本情况,及时了解把握和调解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,及时参与处理和如实上报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事件,努力防控和消除不安定隐患。

4、平安创建

面向家庭广泛开展传统美德教育、家庭道德责任意识教育,传播平安知识和平安理念,引导家庭积极参与“五好文明家庭”、“平安家庭”、“绿色家庭”创建活动,努力做到“六防”(防拐卖、防盗窃、防抢劫、防诈骗、防隐患、防艾滋),实现“六无”(无暴力、无毒品、无赌博、无犯罪、无迷信、无黄色),形成人人讲平安、家庭创平安的局面。